一、比赛内容
通过健康向上、清新高雅的歌唱比赛,反映广大学生朝气蓬勃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较高的审美追求。
二、参赛对象:
全体在校学生
三、参赛办法
校园“十佳歌手”大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。各班自行组织本班学生进行初赛,并选拔2 – 3名参加学校复赛。复赛由团总支、学生会组织,选拔前16名进入决赛。最终评选出校园“十佳歌手”。
四、比赛要求
1、参赛曲目:要求能反应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崇高的理想与追求。
2、演唱方法不限(美声、民族、通俗、原生态均可)。
五、评奖办法
大赛设一等奖一名、二等奖三名、三等奖六名,优秀奖六名,颁发纪念奖品和荣誉证书。
六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初赛:各班在3月15日前完成初赛,并于3月20日前将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上报至定兴校区团总支活动部。
复赛、决赛地点与时间另行通知
基础部、定兴校区团总支
2016年3月3日
2016年3月3日